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期中報告大綱 02114202 譚人豪

一、關鍵字:政黨、財產、權利、腐敗
二、題目:論政黨擁有黨產之權利,以及擁有過多財產是否會淪於腐敗?
三、摘要:
  「權利」最早出現於羅馬法中,本意是「真實、正當、正確」,中世紀後期則被賦予了道德資格的意義,指一個人可以公正地占有某種東西或做某種事情。(Hugo Grotius1625),權利的概念常常與能否支配私有財產有所牽連,但學者David George Ritchie1894則指出,具有權利和義務之人是社會的產物,必須從整個社會的視角來判斷個人權利是否正當,而非從個人角度去判斷社會,因此本文將從權利的角度檢視一個政黨是否該擁有黨產?為了政黨的推動,黨產的存在是必要的嗎?探討政黨擁有財產的權利和財產是否會使得一個政黨淪於腐敗,甚至造成政黨競爭上的不公平,無法落實民主。

四、報告架構:
壹、前言
貳、文獻檢閱
參、資料來源及研究方法
肆、研究分析
    ()闡述權利的概念
             1.定義「權利」
             2.個人與社會之間的權利關係
             3.政黨擁有財產之權利及依據

     ()探討過多財產是否會使政黨淪於腐敗
          1.定義「腐敗」
          2.以德國統一社會黨(SED)為腐敗政黨之例子

伍、結論
陸、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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