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5日 星期日

期中報告大綱 04114210 郭安婷

、關鍵詞:權利、公民身份、憲法、公共利益
貳、論題:當中東難民權利與歐洲公民公共利益衝突時,該歐洲國家政府是否要接收難民?
參、摘要:每個人,不管其社會地位或種族,都是值得做為人來尊敬的,就是人權。然而,一方的人權與另一方國家公民的公共利益產生矛盾,政府要如何以憲法平衡難民的人權和公民的公共利益,以歐洲難民潮為例並探討。
                 
肆、大綱
一、前言
二、研究動機與目的
三、難民的權利,以基本人權探討之
四、政府收容難民以後,難民是否能夠成為當地公民 ?
五、歐洲人權憲法是否要保障?
六、影響歐洲國家的公共利益

七、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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