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5日 星期日

期中報告大綱04114256李姿萱

一、關鍵詞:國家、財產、權利、公共利益

二、題目:私有財產制是否能使公益精神之產生?

三、摘要:
人們對財產的關係與私有財產的屬性是分不開的,如果大家都沒有私有財產,我們就不會把自己看作國家的主人,只能任由擺布。基於理性自利之原則,如果國家無法保障我們的權利和財產,自然擁有不安全感,公共利益便難以產生,那私有財產制能使公益精神產生的話,為何國家還須強制人民納稅以利於公共利益的進行? 資本主義的必要特徵是以法規制度來保障人民的財產權,私人產權的存在確保個體能對其掌握資源進行運用,以利經濟活動的運作,但資本家為追求最大財富早已把國家利益遠遠拋在腦後,喪失德性。共產國家主張財產共有,無法因個人努力而有分配上的差異,使得人民開始不積極,公益精神的產生隨之委靡。
如果私有財產能使公益精神產生,我們能就德性與腐敗加以討論,如果無法產生,我們得透過良好教育與法律去改變。

四、大綱:
  1. 前言
  2. 資本主義與共產主義之比較
  3. 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之衝突
  4. 法律規範與道德
  5.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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