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5日 星期日

期中報告大綱 04113901 王子安


本問題為後學極感興趣之問題,本欲發展之以與大綱要求相契合,奈何發之易,收之難,雖自知與大綱要求多少不符,然心猶不捨,故誠惶誠恐仍張貼於此懇請老師斧正
後學王子安拜謝。

關鍵字:愛國心 國家 意識形態 公民身份

題目:愛國心弊病的由來與解決方法

提要:愛國心作為公民與國家關係的一種表現方式,似乎在任何地方都是一個永恆經典。但當我們深入觀察愛國心之時,卻發現其具有強烈地主觀性、情緒性以及排外性,並且對於不同的人來說,即使他們都宣稱自己具愛國心,但其所愛的“國”的確切意涵很可能並不相同的。因此,當愛國心缺少限制以及理性上的反思而為情緒所煽動,必然產生諸多弊病,最終與愛國這一目的想違背。本文試圖通過審查愛國與愛國心的概念,厘清這種情況所發現的緣由,最後尋找一種合理表現愛國心的方法。

一、前言
愛國真的是必要的嗎?

二、論愛國
1、  論愛國與愛政府的區別
2、  論愛國之國的可能含義
A. 作為一種政治意義的國家
B. 作為一個民族共同體
C. 作為一種意識形態的象徵
D. 作為人類家園的宇宙
3、  論真正愛國的行為


三、論愛國心

1.論愛國心的自律性(愛國心作為內在於人的基本情操)

    A自我道德情感的要求

    B對政府、社會的認同感

    C對國家所代表的價值體系、生活方式的認同感

2.論愛國心的他律性(愛國心作為意識形態擴張的產物)

A. 公民身份的作用

B. 種族身份的作用

C. 教育、輿論的影響

D. 歷史因素的影響

E.  政府意識形態工作的作用

F.  愛國產生的效益的影響

3.論愛國心與民族主義的關聯

4.論愛國心主體存在的弊端
   A. 主觀性
   B. 情緒性
   C. 排外性

5.論愛國心對象存在的模糊性及由此導致的愛國對象的轉變

A. 國家轉為政府

B. 國家轉為政黨

C. 國家轉為民族

D. 國家轉為觀念



四、論愛國心的弊病
1、  愛國心未經理性思辨而導致與愛國實際相悖的行為(以愛國之名,行非愛國之事)
2、  愛國心情緒化表現而觸犯法律(如遊行時的打砸搶燒事件)
3、  愛國心成為一種民族主義而導致多民族國家內部鬥爭甚至分裂
4、  愛國心為意識形態綁架而造成階層內鬥
5、  以愛國心為由發動的政變行為
6、  以愛國心為名而剝奪他者的權利

五、愛國心的合理表達之法
1.       法律上限制
2.       個人理性上的反思
3.       政府設立愛國熱情合理的宣洩管道
4.       政府教育上引導與自由的平衡

六、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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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議:三、3各項納入三、1, 2。三、5, 6, 7併為一項,三、8, 9併為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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