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期中報告大綱 04114250 孟嘉美

一、關鍵字:政黨、民意、公共利益、代表
二、論題:設有固定反對席次的一黨獨大跟兩黨制哪種制度比較能夠達成國家公共利益?以新加坡與台灣為例。
三、摘要:新加坡一開始是委聘反對黨成員,在1991改變選舉制度設有反對黨保留席次最多9席。台灣則是以中國人民黨及民主進步黨為主,雖偶爾國會席次會變成多黨制但主要能夠取得最高執政權的只有國、民兩黨,在這種情況下,國、民兩黨為了取得政權,勢必不敢得罪選民,多數政策都會以溫和基調來訂定,有時需要政府硬性推行對台灣有利的政策都有可能因為選民不能接受損失而作罷(例如調漲健保保費)。反觀新加坡,一黨獨大的確是比較不能夠代表多數的民意,行使獨裁的李光耀打壓國內異議份子,國內政體比較像開明專制而不是民主制度,但在李光耀獨裁的統制下,新加坡經濟繁榮,成為全球金融指數排行第五名。兩黨是是相對來說較能夠體現民意,但政黨為了取得政權比較不敢做出對國家有利,但卻需要人民付出的政策,而一黨獨大雖然容易推行政策,但卻也容易遭到獨裁領導者一人控制走向,到底哪一種制度比較容易實現真正的公共利益呢。
四、報告架構:
I.           前言:
II.        研究主要內容:
1)比較近年台灣及新加坡國會各黨比例及領導人所屬之政黨,及國內各黨的近三次選舉得票率變化。
2)列出台灣兩黨制導致政黨不敢推行對台灣有利的政策及新加坡強力推行不顧人民反對但最後造成國家全體利益的事件。
3)調查一般民眾比較偏好新加坡還是台灣的政黨制度,為什麼。
4)分析太陽花學運跟Amos Lee事件,進而討論兩國政黨制度的利弊。

III.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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