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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9日 星期一

期中報告大綱04114239韓守慈

一、關鍵字:國家、權利、公共利益、民意
二、題目:國家給予的權利、公共利益與民意的平衡
三、摘要:
在徵收土地時,如果和當地的居民有意見分歧,會開聽證會,以接近司法程序般嚴格的方式進行,讓民眾陳述意見、提出證據,對政府人員提出問題、進行辯論,按照嚴謹的法定程序進行。此目的在於使權利受到重大影響的人民可以充分、有效的陳述意見。行政程序法還特別規定行政機關做最終決策時必須把人民在聽證會的意見納入考量,但為什麼在開完聽證會後所得到的處理結果,還會讓人民起身抗議呢?國家所給予人民的權利和公共利益有多少是因為民意?要如何在民意和法律政策中取得平衡?

四、報告架構:
  (一)前言
  (二) 1.什麼是權利與權力的平衡?
          2.如何平衡?
          3.平衡的爭議
  (三)台灣的例子
   
  (四)結語

2015年9月20日 星期日

槍砲、病菌與鋼鐵 問題討論

  1. 我贊成詩人和哲學家的見解,治金術和農業技術還沒發明的社會,處處充滿了貧窮與飢餓,人類最基本食的需求如果沒有滿足,自然不會朝文明進步,但朝文明進步的代價,就是要犧牲掉弱者的權利和自由,為了滿足富貴者更多的慾望與權力,表面上制定的法律與制度看似是為了國家與人民,但其實是合理化的鞏固了上位者的權力,賦予他們更多的力量,剝削了生產階級的利益,造成了社會的不平等。
  2. 制度與階級的產生,雖然帶來了文明與國家的穩定性,但必須加以探討的是,其中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社會公平、貧富差距、財富分配、富者恆富等社會問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道理就不適用於社會問題上,每個人的存在都是有所差異的,民族的不同、性別的不同、家庭環境的不同、財產的不同,創造出了齊頭式平等和立足點平等,必須以不同的平等來看待不同的人,才能有真正公平合理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