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5日 星期日

期中報告大綱 02114281 洪敏恆 (3)

關鍵字: 政黨、代表、民意共利益

題目: 黨團協商的過程中,民意代表應以代表人民或是快速通過法案為目的 ?

摘要: 黨團協商的目的是為了讓法案在的能在國會有效的被審議而設立的機制,避免延宕法案審議的過程,造成法案跟不上時代的快速變化,但是若只追求效率則會忽略了民意代表該有的代表性。



大綱:

    1. 前言 
    2. 國會中法案審議的核心價值為何  ?
    3. 民主政體中的代議士會以什麼立場參與審議 ?
    4. 追求人民的利益和審議的效率各自的選擇立場為何 ?
    5. 結論

    4 則留言:

    1. 摘要既然已經寫出結論和理由,便完全掏空一篇報告所不可或缺的爭議性,比較像是新聞評論。其次,摘要第一段已回答大綱第二項,有何繼續討論該項的必要?大綱第三項試圖營造的「代表」與效率的張力,可以考慮將這項張力產生的緣由及對民主正體的傷害當成主題。至於如何取得無法測量的「平衡」,就請擱下吧!
      請重擬。

      回覆刪除
    2. 在任何情況下,關鍵詞應貫穿通篇報告,請自行評量至今是否做到這一點,應該就比較容易明白這篇報告可不可行!例如,題目是否反映了關鍵詞?關鍵詞如何反映了基本價值的關懷?大綱又如何合宜地探究核心關懷?
      第三版是不是交代為什麼立院的黨團協商制度充滿爭議,值得討論?該制度根本上破壞了代議民主還是人謀不臧所致?
      當摘要已經寫出結論,作為學術報告應有的爭議空間已經完成掏空,便無進行的必要。如果本篇報告試圖進行論爭,那就該提出一項自認充滿爭議和深富價值性關懷的論題,至今依舊未見。
      建議如下:倘若期末報告題目、論題、摘要、大綱及研究動機說明等項目進行不順利,或者遭遇短期內難以克服的障礙,請認真考慮接受期末筆試,以免重蹈覆轍。

      回覆刪除
      回覆
      1. 謝謝老師的批評與指導 我會在改進的 謝謝

        刪除
      2.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刪除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